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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全面提升现代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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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如何申请、开通4006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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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中国网通4006号码用户使用协议》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注册并使用网通合作伙伴纵网科技提供的中国网通新版4006直线通服务。
在注册及使用前请您仔细阅读如下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纵网科技公司所有。请于注册成为4006直线通用户前,确实详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当您点选同意键或定制、使用、接受4006直线通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条款,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并愿受其拘束,本服务条款对您及纵网科技均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服务内容:
第一条 纵网科技为用户提供直线通主被叫分摊业务的服务及4006直线通网上营业厅服务,用户可以登陆纵网
科技的网站后台,自助进行选号、注册、查询话费、功能设定等相关服务项目;
第二条 本网站的内容归属纵网科技所有,用户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通信服务并在提供的通信服务项目中选
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纵网科技有权对用户的通信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三条 纵网科技提供网站的及时更新,为用户提供最新的4006直线通信息及内容。
关于使用规划:
第一条 考虑到纵网科技提供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i. 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ii. 对上传虚假信息、黄色图片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注册用户,我们保留删除图片、终止用户权限的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iii.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纵网科技公司保留结束用户使用纵网科技各项服务的权利。
iv. 纵网科技不能也不会对您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您的资料未能及时更新,或因您丢失了身份号码和密码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第二条 客户不得转让和出售国内4006直线通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三条 客户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达成的合作协议,在纵网科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关的通信服务费用,纵
网科技有权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国内4006直线通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关于服务费用及费用缴纳:
第一条 预存话费根据客户所选择的号码不同,进行收费,详细点击网站页面的号码申请费用查询,进行详细费
用查询;
第二条 续费充值最低800元起,当余额低于35元时,我们将通过用户的4006直线通或者用户注册时留下的联系
方式通知续费;余额不足15元时,系统自动将4006停机;
第三条 资费标准:主被叫分摊付费,主叫支付市话费;被叫接听0.3元/分钟(接听所产生的总费用由用户设定
的呼转号码的资费标准而定,如:手机漫游时接听的费用为每分钟手机漫游费+0.3元) ;当用户开通
时如不足一月,按照每天最低消费号码具体标准除以自然月天数计算,详询业务经理。
第四条 付费方式:通过网站自助缴费或按照网站公布的帐号往指定银行账户汇款。
关于开通4006直线通条件及流程:
第一条 注册用户段提供任意一部固定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号码作为呼转号码即可办理,该呼转号码可以由用
户在网通合作伙伴纵网科技的网站上随时更改。
第二条 开通为网上自助办理登陆网站,根据提示办理开通。如通过其他方式汇款,请于汇款后及时与纵网科
技公司业务经理或客服联系,款额到帐后的2个工作日内即可开通。
第三条 用户在注册开通后,需立即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给纵网公司。
第四条 根据《电信法》,用户在注册开通后,如公司用户需在5日内将本协议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或传
真给纵网科技公司;如个人用户需在5日内将本协议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给纵网科技。
否则会将您的号码冻结,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
关于服务终止:
第一条 用户帐号内余额不足15元后,在5个工作日内未续费的;
第二条 4006直线通用做违法违纪用途,经我公司发现或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
第三条 如果注册用户对纵网科技服务不满,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a) 不再使用纵网科技服务;
(b) 结束用户使用纵网科技服务的资格;
(c) 通告纵网科技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纵网科技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
即时起,纵网科技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纵网科技有权收回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在
一定期限后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
第四条 纵网科技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执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自然灾害、法律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的因素。
关于法律声明:
用户和纵网科技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对于使用纵网科技的服务产生的争议,纵网科技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法律效力。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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